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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
3.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 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由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全国试点,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基础上,完成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样地调查、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名录的绿色矿山,核查比例不低于20%。对露天开采、有问题线索反映、“回头看”提出整改要求的绿色矿山开展重点核查。
6.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并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1.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统一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制度,要求今后每年开展一次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2.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计划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在全国选定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
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4.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35年国家和省市县多级实景三维在线系统实现泛在服务,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实现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实时关联互通。
5. 财政部和住建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在全国范围选择40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区、市)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6. 住建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部署各地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7. 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选拔工作,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总数为25个。
8.农业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9.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试行)》,要求相关部门参照执行,在工作中注意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的统一。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做好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4.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2021-2023年,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示范城市给予补助,备选城市需要制定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草原调查体系,健全草原监测评价体系,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统筹推进林草生态治理。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以加强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决定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
8.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创新开展监测评价,要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
9.自然资源部6月18日发布《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要求各省份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成果上报。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为切实做好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明确建设任务和技术路线,规范指导国家和地方有序开展工作。
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唯一底版,查清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度森林资源现状数据,推进构建全国统一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体系。
13.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适用于指导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4. 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建部等23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15.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2021-2025年)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规划数据库建设作为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区、市)统一的规划数据库。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2.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等3个技术规定的通知,确保调查中有关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数据、湿地数据、耕地种植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
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4.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 0350-2020、《野外地质工作后勤保障要求》DZ/T 0351-2020、《城市地质调查数据内容与数据库结构》DZ/T 0352-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TD/T 1058-2020。

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等标准规范集中发布。
2.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同步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组织逐步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3.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
5. 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新体制。
6.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腾退建设用地使用及用地指标等支持政策。
7.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进一步推进加快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农房一体调查工作。
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方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在宅基地方面做出了调整。

1.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2.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组织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3. 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完善工作。

农业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3]38号),开展专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统一标准的基本农田数据库。
2.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

1.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部署2011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函【2011】115号,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工作。
2. 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要求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等关键环节。

1.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组织开展编制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1. 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 号),提出要制定和实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级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指导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国务院批复了国家计委、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国土司修改提出《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送审修改稿)。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1984 〕 70 号,开展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摸清了土地家底。